千龙网北京4月29日讯 4月29日上午,丰台区公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细则。记者获悉,丰台区5月6日启动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寄宿学校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
今年,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 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寄宿学校入学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我区具体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学校须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和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须向区教委备案,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民办学校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派位入学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附件
丰台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 29日前 |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
5月 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
5月 6日至5月31日 |
完成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
5月 6日至5月7日 |
区教委受理本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8日 |
区教委受理本市户籍外省市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丰台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 9日至5月10日 |
区教委受理外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回丰台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25日至6月9日 |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
6月 15日至6月16日 |
小学审核本区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儿童家长上网填报志愿学校 |
7月初 |
计算机分配派位入学 |
7月 10日起 |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 1日至9月15日 |
建立新生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