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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校院所国企自主评审职称(2)

2016-03-22 17:03

来源标题:推动高校院所国企自主评审职称

●健全人才流动

畅通

人才流动渠道

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注重人选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综合考核。

促进人才

向边远地区流动

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使他们在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县以下单位招录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人才创业激励

允许科技成果

通过协议定价

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

科研人员

经批准后可兼职

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作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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