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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出头杀同学 因儿子经常被欺负(3)

2016-09-05 08:51

该不该同情受害者引争议

专家:生命至上毋庸置疑

【父亲出头杀同学】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就这样结束了年轻的生命,不禁令人惋惜!

微博认证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闵济宏律师”表示,“所谓被“欺负”真的是一个很广的概念,被欺负了,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儿子的权利,为什么一定要戾气如此之大呢?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此言论一出,引起很多网友质疑,很多网友称赞这位父亲的做法,认为小薛是自作自受,根本不值得同情。

对此,王顺安认为,“生命至上,我们应该创造敬畏生命,禁止杀戮,反对暴力的社会新风尚。如果认同家长杀霸凌的学生小霸,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又引发了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争议,有网友认为,如果小薛致郑某家的孩子死亡,恐不会被追责。

案件中小薛对同学的欺负程度目前还尚未知晓,也无法预知其是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但可以确定的是,小薛稚嫩的生命已经离世。

“被害人毕竟是孩子,可塑性强,再恶劣也不至于被杀害,理所当然要以生命至上,悲天悯人,同情哀悼!”王顺安表示。

自媒体评论员周成洋认为,生命的凋零仍然是值得同情的,至于具体缘由那是另一回事。

该案的确引人深思,王顺安表示,从被害人学而言,有些人被害的确是由其自身恶行或过错招致的,涉事双方应该双向分析互动检讨。

针对校园学生覇凌的成因,王顺安认为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生理心理及思想品德问题,更应该考虑父母家庭及学校问题问题,父母是第一老师,社会是第二课堂,青少年犯罪尤其现代化进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更主要的是社会和家庭问题,对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校园霸凌现象治理乃至全社会的违法犯罪问题,都必须系统分析综合治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认为,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家庭极其重要,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的行为异常,家庭可能都是首个感知者,也是第一个预防者。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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