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教育> 正文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026-04-03 10:04 人民网

来源标题: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通知要求,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

在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方面,通知指出,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需严格控制在试点范围内开展。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

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社会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通知还提到,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