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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广告禁止面向未成年人宣传

2026-04-24 08:13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医疗美容广告禁止面向未成年人宣传

医美广告发布主体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禁止容貌焦虑营销、禁止面向未成年人宣传……昨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朝阳区聚焦医美广告监管痛点、强化行业合规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北京市首个医疗美容广告专项合规指引。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快速发展,互联网医美宣传业态不断兴起,辖区医美机构数量持续增长。但与此同时,部分机构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虚假夸大宣传、制造容貌焦虑、违规使用代言人、收费不透明、退费难等突出问题,消费者投诉举报居高不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辖区医美行业集中、广告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诱导消费、违规营销等痛点难点,制定该《指引》,为朝阳区内医美机构广告宣传提供了清晰、可落地的合规遵循。

据介绍,《指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覆盖线下门店、互联网平台、直播带货、自媒体营销等全场景宣传渠道,重点明确三大核心内容:

一是资质与发布要求,明确医美广告发布主体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前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规范标注审查文号。

二是广告认定与红线禁令,清晰界定商业广告与信息公开的边界,列明虚假宣传、容貌焦虑营销、功效保证、违规代言、面向未成年人宣传等绝对禁止行为。

三是合规操作与豁免情形,配套详细自查清单,明确正常诊疗咨询、客观信息公开等非广告范畴,避免机构误判违规。

《指引》坚持问题导向与服务导向相结合,既划定监管底线,又强化正向引导。通过明确合规标准、细化操作流程,帮助医美机构尤其是中小机构补齐合规短板,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同时以合规指引为抓手,推动医美广告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引导转变,构建“监管+服务”协同治理模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朝阳区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持续开展医美广告合规宣传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机构全面自查自纠,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不断净化医美市场环境,切实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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