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判刑反转考验了谁?

2015-12-07 08:44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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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掏鸟判刑反转考验了谁?

据媒体报道,“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一案,俨然又要变成一出俗套的互联网新闻反转大戏。官方披露的证据显示,捕鸟大学生闫啸天不仅利用QQ群、百度贴吧出售猎物,还能准确介绍猎物名字、习性,“不识国家保护动物”的说法早已站不住脚。这次的案件中,仍有舆论质疑此案量刑过重,然而在野生动物保护者眼中,这恰恰是官方长期执法不严的后果。

●剖析

凸显法律认知孱弱

根据媒体的梳理和追踪,原来大学生掏鸟的背后,还隐藏了如此惊天的交易链条。因掏鸟被判10年半,该案量刑结果被曝出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质疑,七成网友均认为量刑偏重。不过,假如立足于猛禽野生动物保护的视角,如此严厉的打击力度,无疑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很多网友的认知,往往停留在肤浅的层面。比如,掏鸟在农村非常普遍,很多农村的孩子都曾做过,却没有因此而受到法律惩罚。再比如,即便确实触犯了刑法,区区几只小鸟,也不该获得10年以上的重刑等。不难看出,网友们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对于法律规定并不了解,而对于罪行轻重也并不知晓。那么,一旦停留在个人主观认识层面,必然会认为判决结果不妥,产生判决过重的想法也就不足为怪。但是,根据被告人供述,其对自己的行为具有明晰的认识,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既然是犯罪,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情节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全面衡量和判断。

对于公众而言,至于犯罪行为严重与否、性质和情节如何等,单从媒体的报道中,并不会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应该说,在该案判决结果被曝出后,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无疑凸显了公众法律认知的孱弱。假如,面对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相信很多人都会做出一个预判,然而,当谈到野生动物保护案例,恐怕很少有人能够厘清法律规定、量刑幅度等。而且,在现实中类似的案件过少,一旦曝出掏鸟被判10年半的新闻,必然会撩动人们敏感的神经。一起个案能够引发广泛关注,其实也是一件好事。一方面,公众的质疑和反问,必然会使相关部门做出调查和说明,进而还原事实真相,澄清判决结果的依据和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个案的处理,必然会强化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认知,填补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空白,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思维。

刘建国

●析因

被忽视的传播常识

《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这是网络转载新闻时标题的主体内容。那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通常是掐头去尾、扭曲事实的标题党。果然,仔细看完新闻,就会发现,所掏之鸟并非普通之鸟,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选择和叙述这样的看点,已经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尽管,网络新闻的传播者会说,只要打开标题看看具体内容,误解就不会存在。问题是,在读题时代,有多少人会耐心地读完新闻;而且,以标题党的方法拟题,本身就带有了误导受众的目的,人们当然是防不胜防,成为被误导者。

同时,新闻应该客观地说话,这也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所谓客观,也就意味着不能主题先行,更不能别有用心,企图以选择性的报道抹黑群体、加剧焦虑,颠覆价值观。以掏鸟获刑的相关报道为例,如果在报道时,媒体能够秉持客观的原则,把所掏之鸟做一个详细说明,把量刑的依据做一个清楚交代,并把反对的声音和支持的声音做一个平衡报道,而不是在议题设置时,以隐匿关键事实的方式,刻意地突出量刑过重的主题,舆论也就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待掏鸟获刑的事实。关键是,很多时候,客观说话的原则被忘记,人们为了说话不惜放弃了理性与立场,放下了真实与责任。这显然是一种颇具破坏力的传播思维和动机。

关于掏鸟获刑的讨论还在继续,在讨论中一些基本的传播常识和原则应该被坚持:以事实说话,客观地说话。违背了这两个原则,新闻反转和舆论误导就容易产生,自说自话和意见站队就会出现。而讨论的结果,显然不会是共识的达成。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