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担心
女性就业 会不会更难?
记者注意到,昨天安徽“痛经假”的消息一经公布,在网上的评论立即分成了两个阵营,一种声音是叫好但是担心无法实施;另一种声音却是唱衰认为影响女性就业。
网友myhamburger在新浪微博跟帖中说:“出发点是好的,可效果呢?又多一条就业歧视女同胞的。”网友“梅子绿茶998”也认为:“初衷是好的,但是以后女性就业恐怕更困难了。”还有网友评论说:“以后面试对女性要求就更高了吧?不单是问有没有结婚,生没生过孩子,还要问会不会痛经……”(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江苏立法进程
省政府将立法调研“女工特别规定”
“维权、就业如何平衡”成为立法最大难题
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省总工会女工部负责人介绍,实施了27年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在不少方面已经过时。早在2012年国家就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包括安徽等省份跟进相对更快一些。今年1月份江苏省政府也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的立法调研项目,这离江苏的立法更近了一步。去年,省总工会女工部就已经就此立法开展了调研,先后发放了2万份网络问卷调查,并开了数次专家论证会,今年推进《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立法也是省总工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是现在新的形势又让女职工保护面临两难,“过度维权”与女职工就业之间的矛盾如何找到平衡点将成为《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立法的最大难题。
省总工会女工部这位负责人坦言,当前女职工就业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是现实无法回避的。一是全面二孩实施后,计生条例对于产假和陪产假等都面临调整,比如一些省份已经取消了男方的“陪产假”;二是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合并,这对企业来说都增加了用工负担;三是深化改革可能会给就业形势带来一些新的变化。相关这些新形势带来的问题,都要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立法中给予充分考虑和规定。今年,省总工会还将积极推动这一立法进程,并重点对如何在女性维权与平等就业中找到平衡点开展深入广泛调研,为今后正式立法做好充分准备。
关于痛经假,专家谈看法
南京大学社会建设与社工研究院院长彭华民教授:
尊重女性权利,其他地方也应该跟上
从社会发展整体趋势来看,对女性的保护是社会保护中重要的一环——目前,对女性的保护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已经有了一些怀孕及产后的假期。但女性生理特征如经期的假期,基于中国的文化,还尚未提上议事日程。或许是女性羞于启齿,或者说大家都忽略了她们在生理期间需要保护。女性在生理方面的假期如今终于提上议事日程,这是尊重女性权利的体现,也是女性地位提高的体现。安徽这个条例实施,我觉得不仅仅是安徽一地的政策,它是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对女性保护的一个总结,其他城市应该积极跟上。只有女性的保护得到多方面的体现,全方位保障并发展女性的自尊自强,并发掘她们对社会的贡献才能真正表现出来。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负责人:
“过度保护”是性别歧视的潜台词
且不论这个专门的假期名称,从安徽的做法来看,内容很好也很具体,体现了国家和省里保护女职工政策的延续,考虑到了男女在生理上的区别。只有正视性别和生理特点的区别,创造更大范围的社会支持环境,才能充分保护女性与男性一样,让女性享受到机会平等,过程平等,进而达到结果平等。现实中确实存在有性别盲视和性别歧视现象。盲视体现在,我们常听说“男女都一样”,其潜台词就是男女不一样;歧视则通过“过度保护”来体现,“女职工不要做了,让男职工来”,这往往让男性获得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婉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