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少年狱中申诉(图)

2016-02-23 09:18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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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少年狱中申诉(图)

为了帮助儿子申诉,刘大蔚的父母从老家四川来到福建打工,住在月租金200元的毛坯房里。图为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卢义杰 摄

身陷囹圄的刘大蔚至今不解:自己2014年网购了24支仿真枪,货还没有收到,结局却是走私武器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即将20岁的年轻人在狱中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他的父母也从老家四川省大竹县搬到福建省宁德市,一边打工,一边每月到法院反映情况。

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涉案枪形物可能不是刘大蔚购买的,案件量刑过重,而作为定罪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近年来屡有“‘仿真枪’被鉴定为真枪”报道的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表示,“这个案件的行为特点,显而易见,和当时设立走私武器罪的本意是不一致的。”

网购平台页面显示是“游戏BB枪”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按照判决的说法,刘大蔚是2013年8月通过QQ与台湾卖家“BH”(代称——记者注)联系上的。2014年7月初,刘大蔚在“BH”提供的“××武器空间”里选了24支枪形物,并把型号发给“BH”。

7月16日,刘大蔚通过负责代拍的淘宝网店,用支付宝付了30540元。

关于买24支仿真枪的理由,刘大蔚从第一次受讯问起就多次称:“我喜欢仿真枪,想摆在家里当装饰,看起来威风。”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刘大蔚挑选仿真枪的“××武器空间”,其官网是一家至今在大陆可以正常访问的台湾网购平台。网站标题为“生存游戏网路(即“网络”——记者注)旗舰店”,设有“生存游戏BB枪”专区,刘大蔚选购的仿真枪大部分出自这里。

生存游戏类似大陆的“真人CS”,玩家通常身穿护具、使用BB枪展开“军事游戏”。官网显示,网站在台湾台北、高雄、台南共设有9家门市店,多位于地铁站、火车站、高校、大商场附近。如果在台湾网购,买家还可以到7-11便利店取货。

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告诉记者,儿子从小就爱玩枪,2013年年底前后,刘大蔚从深圳打工回来,在老家四川大竹考驾照,期间购买了“武器”,那时刚成年3个月。

胡国继称,她知道儿子想买24支仿真枪,还看过卖枪网站,上面写着“游戏BB枪”,“我们想,网上既然能公开卖,应该是正规的”。

她当时设想了再坏一些的情况:即使违法,可能也就罚点款、最多关几天,“哪知道会触犯刑法、无期徒刑?”

最终,刘大蔚24支枪形物被鉴定为20支系真枪,根据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只是想购买仿真枪用作收藏娱乐,没有购买真枪的主观故意。”徐昕告诉记者,网购平台显示着“游戏”字样,20支所谓枪支并未实际送达刘大蔚,刘大蔚从未接触,对其致伤力一无所知,更无法检测。

刘大蔚不是第一个遇到“‘仿真枪’变真枪”事情的人。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一些人持有或销售他们认为的仿真枪、玩具枪,结果被公安机关鉴定为真枪,涉嫌罪名包括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罪等。

记者注意到,认定枪支的标准是公安部2010年确定的“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枪口比动能”可衡量枪支致伤力——记者注)。随着“‘仿真枪’变真枪”新闻的发酵,部分学者开始探讨枪支认定标准是否过低,是否会超出一些民众的生活常识和预见能力。

福建两审法院均没有采信“刘大蔚不具走私武器的故意”的辩护意见。其中理由之一是,刘大蔚明知在大陆买卖仿真枪为法律所禁止,并且购买仿真枪的时候使用了虚假身份。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