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成立

2016-05-06 11:1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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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5月6日讯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授牌仪式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论坛于6日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11所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成立。

据悉,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 协同创新中心”)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北京高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举措。目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成立,这些中心将致力于发挥北京高校资源优势,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中心,汇聚校内相关学科专家及京津冀地区高校资源,探索协同创新模式,整合协同创新力量。为此,北京市每年将投入近5000万,连续投入5年,用于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11所中心协同5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

2015年,北京市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的实施意见》,每年投入2.5亿元加强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宣传。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北京市着力建设一批一流的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特点,开展了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市委教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定成立11所协同创新中心,由11所北京高校牵头,共协同京津冀5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

记者了解到,牵头的11所高校在全国高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号召力,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基础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有特殊和战略意义,意识形态任务重,要求高。这11所高校中有三所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首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高校也在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师资方面有较强的实力,具备一定资源条件,能够为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提供支撑与保障。

与此同时,协同的50家高校和科研机构,除北京地区高校外,其他参与单位包括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国家图书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中央单位和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社科院等市属单位。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每家协同中心必须至少协同天津或河北的一所高校,最终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参与。

项目经费由年度定额变为周期内总额控制

按照中央提出的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的改革思路要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智力劳动规律,充分调动学校和专家积极性,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上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变年度定额为周期内总额控制,留足纵向调节空间。二是变事前经费评审为事前论证备案、事中检查指导、事后绩效考核相结合,贴近项目特点。三是变“红线”管理为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以往通常采用“红线”管理的办法,即主要看是否遵循事前预算、是否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等。在创新这些协同创新中心预算及评审管理的基础上,北京市相应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即全程对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各个阶段履行承诺、奉行学术界公认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管理。同时,项目全过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方式,经费使用情况适时主动公开并接受各方面监督。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的印发和实施,受到了各协同创新中心主持和参与单位的欢迎,普遍反映新的管理方式既实现了对原有经费管理办法的创新,简除了烦苛,又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研究宣传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其他科研经费的管理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