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跟生父只想找妈妈
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悉,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对小佳豪的过往经历进行了梳理。
据了解,魏佳豪2007年出生,父母均为固安人。两人于2009年分手,由于两人同居时未到法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证,因此孩子没能落户。此后,只有两周岁的小佳豪跟随父亲魏康在固安生活了两年。2011年,母亲刘兰从固安嫁到大城县,并把佳豪一起带走。
2015年5月份,佳豪已到上学年龄,刘兰希望在大城县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以方便孩子上学,但由于自己的户口未在本地等诸多原因而未能如愿。刘兰只得将佳豪送回固安,希望魏康能够解决孩子的落户问题。
记者了解到,母亲欲送孩子回固安时,父亲魏康正在监狱服刑,对于孩子的回归持主动积极的态度,这一点也得到了继父王军的证实。最终,是孩子的继母和奶奶实际接受了这个魏家的骨肉。
同年9月,也就是佳豪回到固安4个月之后,父亲刑满出狱,随后将孩子的户口落在了固安。此后的几个月里,佳豪一直与父亲和继母一同生活。
然而,据魏康方面多位亲属反映,他们很快发现孩子经常偷钱、破坏东西、说谎,有时还会主动攻击年龄相仿的小朋友,这令家人十分头疼,且屡教不改,“但是这孩子脑袋灵光,那股聪明劲儿招人喜欢”。
魏康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孩子在此前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也可能是孩子刚到新的环境,难以适应。
魏康说,他认为自己在教育和物质方面尽到了责任和义务。“我给他买书,买学习材料,他偷钱我教育他不能偷,给他好吃好喝,哄着他,家里其他人也都对他好。”但是佳豪就是不把这里当家,“他觉得自己是被他妈送给外人的,所以一直有敌对情绪,总是想找他妈,连叫我一声爸都很敷衍,按理说这都快一年了,是块石头也该焐热了吧。”
据邻居反映,由于魏康、孩子的继母及奶奶白天均在外工作,他们经常看到小佳豪独自一人在小区里一玩就是一整天。小佳豪给他们的印象是,聪明、会说话、“老练”,“这孩子特别成熟,就是衣服很脏,中午有时候吃不上饭,天黑也不愿意回家,我们谁见到他都给点儿吃的”,居民们认为,这明显是家长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
据了解,2016年5月末,魏康在事先没有与孩子母亲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将小佳豪送回了大城县生母家。对此,魏康的哥哥魏东解释称,“当时是想让孩子知道,他妈肯定把他送回来,让他断了找他妈的这个想法”。
果然,6月1日,小佳豪又被母亲送回了固安。可让家人没想到的是,孩子开始频繁离家出走。仅在6月1日至16日期间,他就至少出走了3次,每次都是家人报警,找到后家人及时到派出所领人。该说法得到了当地警方的证实。
此后,小佳豪又出走了两次,最后到了霸州。
7月9日,魏康到霸州去看望孩子,本想把孩子带回来,“但是他看见我就躲,就是不跟我走”。
魏康说,如果现在孩子能够回来,他当然愿意继续抚养。“本来办户口就是为了让他今年上学,我打算把他送到封闭式的学校里,好好改改他身上的毛病。”
生母拒绝把孩子带回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5年,小佳豪的母亲和继父之所以同意将孩子送回固安,一是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和上学问题,二来也是为再要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孩子而减轻负担,“现在(刘兰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把小佳豪送走之后怀上的”。
而今年6月1日,他们将刚来大城没几天的小佳豪送回固安的理由是,夫妻俩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儿子,且刘兰又怀有身孕,如果小佳豪再回到家里,他们实在无力抚养。
6月16日,廊坊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廊涿高速固安段附近发现了再次出走的小佳豪,并交给了固安县民政部门。孩子在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时称,自己姓“王”不姓魏,家在大城县而非固安。随后,大城县民政部门接收孩子,并联系了孩子的继父和母亲,得到的答复是“孩子有亲爹,我们不要”。
在王权村,王军的一位远房亲戚表示,王军的父亲瘫痪在床好多年,去年上半年去世,因此家里的经济压力不小。王军平时在工地上做工人,一天赚不了多少钱,“再加上他媳妇怀孕,家里还有一个儿子,如果这个儿子不送走,确实是负担不起”。
王军在接受采访时虽然没有正面回答送走孩子的原因,也没有说明刘兰在这件事上的态度,但是他曾提到,“这孩子是他(魏康)提出来要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另外,他还强调了孩子的教育问题,“这孩子在这边上了一年小学,在学校不是拿别人东西就是打架,怎么管?”
该村一位村民表示,小佳豪确实比较淘气,早在几年前,王军夫妇就曾经把他先后两次送人,但都因孩子太调皮被退了回来,“他(小佳豪)在学校总惹事儿,再加上他没户口,被学校劝退了”。但这孩子非常聪明,机灵劲儿招人喜欢,“他小时候,王军的爸妈总推着他在村里转悠,虽然不是亲孙子,但是看得出来,两个老人挺喜欢这个孩子”。甚至有村民猜测,小佳豪被送走,或许与王军父亲的去世有关。
除此之外,多位目击者证实,小佳豪到达霸州后,其母亲刘兰曾来看望并直接表示,自己不能把孩子带回去,除了经济原因,“如果把他带回去,我肯定要离婚”。
警方尚未掌握犯罪事实
据当地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透露,从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由于孩子父母在结、离婚时均没有任何手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不明确,“无论是(归)固安的亲爹,还是(归)大城的亲妈,都很牵强”。父亲已经明确表示会继续抚养小佳豪,而母亲虽然表示不能继续抚养孩子,但她把孩子交到了亲属手里,没有造成后果。
因此,目前看来,该事件的情节、过程和结果尚没有构成犯罪的要件,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孩子疑遭铁钳拧腿的情况,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知,大城县警方掌握的相关证据显示,早在2016年5月末男童被生父送回大城县时,其身上的伤痕就已经出现,目前正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另有证据显示,其继父王军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
另外,在对事件发生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生物检材进行检验后,并未发现孩子在继父家中受到伤害的直接证据,再加上小佳豪改变了伤害实施者的指认对象,综合以上几点,大城警方初步认定,事件的发生地不在大城县。
固安警方表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协助、配合了大城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他们也对孩子在固安方面的亲属及社会关系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但尚未发现能够确定伤害实施者的直接证据,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专家说法
除非给他一个真正的家
针对小佳豪日常的行为状态成因,及未来应对其采取的教育方式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
在得知了小佳豪过往的经历和家庭背景后,宗主任表示,出现在小佳豪身上的种种不良行为与前者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用一句话概括,在小佳豪目前度过的人生中,他还从来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家不仅仅意味着有吃有喝有住,更重要的是一个提供安全感的地方。如果缺失了这一点,家只是一个房子,没有任何意义。”
宗主任认为,小佳豪的出生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全的因素。他的父母本身还没有长大,心理还不成熟,再加上户籍、父母分手等问题,使得他没有一个可以获得安全感的环境。“在父母分手时,两人之间一定充满了怨恨”,而作为孩子,一定会感受到父母之间的仇恨、指责和谩骂,这些都会给孩子造成极度的不安全感。
宗主任表示,其实所谓的偷窃是一种攻击行为,偷窃者占有财产往往并不是为了享用,而是想让对方有缺失、产生焦虑,“所以孩子偷家人的钱并非为了占有,而就是要让对方痛苦、缺失、愤怒,以此来发泄自己的不愉快”。而说谎,则是在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下产生的自我保护行为。
这样的孩子即使到了类似于班级的集体中,也是没有办法融入环境的,“他心里的愤怒和不安全感,要靠制造麻烦来降低自己内心的焦虑和紧张”。
“实际上,包括其父亲在内,没有人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行为示范。”宗主任认为,从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在小佳豪母亲的家庭中,养育、教育、情感等功能都已经不具备了,“母亲宁可牺牲自己的儿子,也要换取其他男人的支持和对自己安全的保障,她自己也缺乏安全感”,这样的家庭孩子再回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能把孩子推向深渊。
关于未来如何让小佳豪恢复正常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宗春山主任建议,首先,应该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甚至可以重新为其建立一个能够让他切实感受到安全感的“家”。其次,就要看孩子自己的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了。宗主任坦言,理想的状态是将孩子置于一个能够给他关爱、安全感,且可以完全接受他、理解他的集体环境中,否则,对一个9岁孩子来说,恢复到正常的行为状态可能很难了。
“除非,给他一个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