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要给儿子讨公道
幼儿园表示积极应诉
近日,郭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她说,自己收入并不低,之所以打官司索赔,是觉得幼儿园老师的做法太令人气愤,想给儿子讨一个公道,也教育幼儿园能够学会尊重孩子。
起诉书上,原告为壮壮,妈妈郭女士为法定代理人,起诉书称,原告2015年3月进入被告骄阳贝儿东窑坊幼儿园上学,随后原告母亲发现,原告变得脆弱、易哭,总是饥饿、大喊大叫。后经调查发现,原告所在托一班的老师吴某等3人有动手打原告、辱骂原告、不让原告吃饭、让原告额头顶着鞋子睡觉等侵犯原告人身权、人格权等行为,且情节恶劣。被告的行为不仅给原告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3820元等。
据了解,碑林区法院7月25日已正式受理该案。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该园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尚不知道被起诉,但会积极应诉,服从法院判决。
有律师表示,法律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人格尊严权,幼儿也有人格尊严,不能纵容某些机构或个人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无理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