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无奈敲响法槌制止争吵
大女儿永芳直截了当地说:“合着一个月300元?多了真承受不了,还不如上我家养老去。”上次开庭时她表示自己每月仅500元的收入,只能负担每月200多元,但这次开庭改了口。“我家里种的桃树今年都涝在地里了,没有多少收入。我的腿也不好,都没钱做手术,总不能让我的儿女出钱来养活姥姥吧?”永芳只愿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赡养,并表示如果老人有大病,同意凭票据支付原告四分之一的医疗费。
“上你家?我可受不了。”老人嘟囔地表示女儿对自己不好。
“我就不说你对我咋样了,逢年过节我都给你个二百三百的,但是酸奶给你买了,你说不好喝,给你做面包,你说不好吃,啥都不好。我和你毕竟是女儿和妈,但凭良心说你对我啥样?我对得起你。”永芳怒气冲冲地说。
小女儿永丽接着大姐的话也埋怨道:“在我家住了9年,小打不断,就跟哄小孩似的,有什么事,我都是让着她,但还是吵没完。”上次开庭时,永丽表示她确实买了母亲的老房子,但经常生气吵架,所以2016年3月和兄弟姐妹商量让原告在各家轮班居住,并表示自己没有工作,丈夫务农,孩子年纪小,生活比较困难。
二女儿永芬不悦地说道:“你们一打架就把我掺和进来,老太太只能找我,我里外不是人。”永芬说她可以支付养老费用,但四个子女必须提前垫付老人的医药费。
姐妹们在法庭上越说越激动,嗓门也越来越大。法官制止道:“都不许说了,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这么多年我也没告过状,也没跟你们要过钱!”面对女儿的指责,老人委屈地抹起眼泪来。
“老人是上岁数了有点糊涂,可你们也都有老的一天。”永芬不客气地说,“老人有病咋办啊?不能等医院报销以后再给,不出钱医院也不给看病!”“我真是一肚子的怨气呀。”老人摇头痛苦地说道。
因为双方争执不断,法官只好敲响了法槌,待休庭后再开庭。
“我是上岁数了,没人管了,现在没处住。我自己每个月有400元,以前和小闺女住的时候,米面油我都能自己买……”李老太孤零零地坐在法庭外对记者说,目前这种漂泊不定的生活让她只想住到敬老院去。
二女儿永芬指着老人说:“她没有心眼,把老房子卖了,但后悔也晚了,以前都好着呢,谁知道后来慢慢有这么多矛盾。”患有脑血栓等疾病的老人现在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每月国家发的400元。“老房子卖了,没有家了,当然后悔了。”李老太抹着眼泪对记者说,神情落寞而凄凉。
判决
四子女共付托老费 儿子多负担
经过审理,法官杜德利当庭宣布了一审判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官认为,原告年事已高,四被告应当对原告进行赡养。考虑到当地的生活习俗,被告永辉作为其父母的唯一之子,其将老宅出售给被告永丽,由此可以看出,其父母将老宅分给被告永辉所有,被告永芳、永芬、永丽作为其父母之女,未分有房屋。故法院参照当地习俗及相应法律规定进行酌定,由被告永辉负主要赡养义务,其他被告负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永辉每月给付原告李珍托老费400元、煤火费200元,被告永芳、永芬、永丽每月给付托老费200元。原告李珍自今年以来的医药费经报销后凭票据,由四被告各负担四分之一。
判决后李珍表示回去考虑。永芳、永丽面对记者的采访表示不愿多说。
现象
八成赡养纠纷发生在多子女家庭
“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年子女也应该赡养年迈父母。”平谷法院的法官杜德利告诉记者,由于经济发展,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已呈减少趋势,过去法院受理的赡养案多是因为子女没钱供养,但现在家庭经济比较稳定,矛盾主要集中在共同居住时产生的纠纷。而且多子女家庭的赡养纠纷比独生子女家庭的要多。
据相关调查,约有八成的赡养纠纷发生在多子女家庭。一方面是有的老人“重儿轻女”,认为女儿、女婿可以不承担养老义务,另一方面有的子女为赡养老人附加条件,将赡养和分家产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分不到财产的就不履行赡养义务。此外还有父母因离异等与子女产生矛盾。
“冰冻三尺非一尺之寒。”和父母反目为仇,子女也情非所愿。杜法官认为,现代人生活工作压力较大,难以完全照顾父母,加之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容易产生矛盾,子女可以采取轮流照顾的方式,或者共同负担费用把老人送到敬老院赡养。作为子女应体谅父母年迈后的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让父母老有所依,而作为父母则应该注意与子女沟通的方式方法,避免和子女产生矛盾。
此外老人尽量不要提前把房产和财产交给子女处置。前段时间,北京一位八旬老人被遗弃美国机场的新闻引爆网络,而她曾为外孙女上学卖掉北京旧居。杜法官也认为,像本案李老太在9年前将老房交给了儿女,自己未留财产,确实没考虑周全。因此建议老人不宜将房产提前交给子女处置,还是应该尽量保留属于自己的房产和存款,以备自己养老治病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