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当孩子遭遇校园欺凌 国外的做法值得借鉴

2016-12-12 10:3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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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综合报道 近日,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到同学的“霸凌”,事后出现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反应,质疑校方处理不当。此事经互联网传播发酵,引发公众强烈关注。身为家长和老师,您能敏锐察觉发生在孩子们之间的校园欺凌事件吗?遭遇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事件回顾

北京名校上演“校园霸凌”?

8日晚,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开始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流传。

撰文者自称是北京中关村二小四年级某10岁男孩的妈妈。据她说,11月某日,孩子在学校被两名同班同学欺凌,同学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扣到孩子头上并嘲笑。事发后,孩子哭着自我清理,却未向老师报告;回到家说起此事时“抖成一团”“嚎啕大哭”,并出现失眠、厌食、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后被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文中指出,孩子从三年级开始就被同学“骂侮辱性外号”。

这位母亲还写道,她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此事,恶作剧的两个孩子供认不讳。但一名对方家长觉得“就是孩子淘气”,拒绝道歉。老师定性此事为“就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并让她放弃“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等四点诉求。

这位母亲还表示,在与校领导、班主任等老师的面谈中,一位校领导对其“态度粗暴”,认为“孩子在学校受伤就该学校管,家长不可以有意见”。“我们明明是受害者,只要求学校处理和道歉,为什么要被如此对待?”她说。

此后,网上逐渐出现不同声音,“中关村二小其他学生家长”等爆料,称发帖的“被欺凌”学生家长“夸大事实、借题发挥”。对此,“被欺凌”学生的家长11日在微信公众平台发文称:“有些明显是捏造事实甚至人身攻击的,明显地并不关心这件事本身,只是一味攻击母亲攻击孩子。”

部分网友表示,根据单方面的叙述,目前无法确认真相。网友“芭芭拉”说:“理解一名母亲保护自己孩子的心,也希望事情能很好地解决,而不是升级为一场网络大战,进而演变为对某一个群体的攻击。”

教委回应

呼吁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

10日夜间,北京市教委首次回应,称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呼吁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要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

11日晚,海淀区教委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对于中关村第二小学发生学生受伤害事件进行回应,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将与专业部门合作研究制定海淀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工作方案,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与指导。

专家观点

不能因年幼纵容施暴者

那么,如果孩子在学校遭遇里遭遇了类似情况怎么办?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虽然过错方年龄较小,不能承担法律责任,但学校不能纵容,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事件严重,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根据法律调查结果,过错方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他表示,如果因过错方年纪较小而不严肃处理,可能导致其认识不到问题严重性,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他还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违规后往往以教育为主,而弱势群体受到的保护不够,导致此类难以遏制。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规则教育,让学生明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校园此类问题频发,监护人的责任难以推辞,很多小孩家长平时以类似方式来处理问题甚至对待孩子,可能导致孩子无形中接受并模仿这种处事方式,缺乏对他人权利与生命的尊重,因此家长应注意言传身教,对孩子进行严格要求。

他还说,对于此类现象,目前我国没有十分明确的规章制度,较难有十分明细的责任界定。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难以约束,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不能开除学生,虽然可以对学生进行记过处分,但年纪如此小的孩子对记过未必在意。

责任编辑:耿娟(QL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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