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考评主体可多元化
关注3:要保证退出机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就离不开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学校如何确保考评机制实施的公平、公正性?
要保证教师退出机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就离不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制度。王教凯认为,基础教育教师的职业具有其特殊性,它是对人而且是未成年人的教育,考评项目很多不可能量化,因此必须将评价的维度科学化,要将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纳入教师考评机制以内。
刘子远进一步指出,各个学校应该都有比较完善的教师及职员的岗位考评制度和办法,每年都有来自学生、家长、同事、自评等多方考评依据,许多学校都在实行末位谈话制、末位转岗制、末位淘汰制。“从这个层面讲,推行新的教师进退机制有一定基础,只是需要社会认可,政府支撑。”
刘校长同时也提出了困惑,如果将教师注册的考评工作交由学校操作,不但让校长担负很大的执行压力,而且还可能出现不同学校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完全采取社会化考试,又担心“中看不中用”。“采用用人单位和社会结合会比较好一点,具体方案有待研究。”
也有人担心教师在进行定期注册时,如果由行政领导评价、决定教师是否可以继续注册,定期注册制就有可能成为领导“治理”教师的一种手段,那些平时“不听话”,批评学校、教育部门的教师,就很可能通不过注册而被“自然”淘汰。
夏洁认为,从学校传统的评价方式来说,包括学生的评价、家长的评价、同行的评价、学校的评价等等,这一机制只要操作得当,就足以对老师做出一个相对科学、公正的评价。“学校要确保规范制度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执行过程符合规律,有理有据。”
退出机制关口需前移
关注4:有人说退出机制本该是一种常态。在企业、机关早已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校长们持怎样的观点?校长如何看待新出台的教师进退机制?
北京十四中校长张琳认为,教师队伍比起企业员工、公务员等,更应该强调“能者上,庸者下”的退出机制。“因为这能让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进入到教师队伍,但退出之后的人员安排是个问题。”她还建议,建立相关的人才管理机构,实行教师“区管校聘”的整体规划。“区管校聘能否做到步调一致,这也是考验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一大问题。”
事实上,在对教师的日常考核中,多数学校都未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不合格者基本都是安排换岗或转岗,只有出现违反师德,打骂体罚学生或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情况才会“一票否决”。
夏洁指出,学校一般都有考核聘任机制,如“满量择优”教师任用机制,针对不同能力的教师委以不同的任务。在她看来,学校师资队伍的优化并不在于教师的退出机制,而是在于严格准入机制。比如,老师在笔试合格之后,获得一年的见习机会,见习期满后,再通过相应的面试考核,最后根据其综合表现来决定是否颁发从业资格证。“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教师的退出关口需要前移,重在把好准入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