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限期怀娃,超时罚款

2016-08-18 08:35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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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护士想要孩子,先要写申请,通过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提前、错后都不行,否则罚你没商量!这样的奇葩规定正在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严格执行。据内部人员称,该规定由来已久。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该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在国家生育政策放宽的大好环境下,却被内部规定限制了怀孕生子的权利。

昨天(17日),通州妇幼保健院宣传科回应称,不清楚“限期怀孕超时罚款”一事,将尽快核实回复。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前,一直未得到院方的明确回复。

限期外怀孕被罚上万元

郑然(化名)是通州妇幼保健院的一名护士。说起“娘家”医院,她五味杂陈,“我要说的这件事在医院里是公开的秘密,却没有人敢反抗。”

郑然和她的丈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通州妇幼保健院开具的罚款票据,收款项目一栏写着“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罚款金额是一万余元(具体数目隐去)。

“这不是超生!是超过他们给的期限怀孕了。”郑然告诉记者,这张罚款单属于她的一位同事,因为没有按规定时间怀孕被罚。按照医院的内部规定,医生、护士计划怀孕需要提前申请。医院批准后分批安排具体怀孕时间,限期3个月。比如,安排“张三”在1、2、3月怀孕,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怀上,就得等下次再申请。“提前或推后了都得罚款。”她说。

记者从掌握的情况看,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罚款金额差不多,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其中,有一位医护人员由于还有“早婚早孕”的情况,被罚了2.6万元。有一位因为只超出规定期限几天,“酌情”罚了七八千元。

“超时”怀孕3年不评优不提职

这项不合理的“计划生育”规定存在的时间不短了。郑然称,自己在几年前入职培训时,就被明确告知相关规定。“当时是培训老师拿着文件宣读的。我们都以为是随便说说,怕年轻人扎堆儿生孩子,没想到是来真的。”不巧的是,郑然真的超出规定时间才怀孕,于是接到医院下发的“处罚单”。

“处罚单”详列了处罚事由和处理意见。记者查看其中一张编制内员工的罚单,上面列明:未服从科室计划生育安排怀孕,罚款×万元(具体数目隐去);产假期间停发各项福利待遇;3年内不能参与评优,不予提职;职称晋升延迟1年;×年年度(具体年度隐去)考核为基本合格,取消当年薪级工资调整。对于合同制员工的罚则没有最后一条。

自己挨罚,所在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处罚单”上写着:对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共处罚3000元。“实际上,这3000元最后也是职工出。人家领导不会为你担什么管理责任。”郑然说。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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