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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23年后起诉养父 单身汉的收养行为无效(3)

2016-12-20 08:43

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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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

单身汉收养女婴养老

去年底,54岁的方崇财重新回到村子,结束了与养女的婆家一起生活的日子。

1993年4月的一天,一名男子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婴来到前锋区的一个村子,男子称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希望有人能够收养。多位村民证实,男子带着女婴在村里住了一宿,无人愿意收养,“娃娃才出生没几天,体质单薄,都担心养不活”。

第二天下午,31岁的单身汉方崇财坚持将女婴抱回了家。一开始,家人不同意接纳女婴,因为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方崇财自己也无力照顾她。最后,村支书方崇军劝说方崇财的母亲,“你们把娃娃抚养成人后,将来也可为方崇财养老嘛”。

责任编辑:李思瑾(Q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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