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为何屡屡上演?如何破局?(3)

2016-02-19 16:25 千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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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校园欺凌不仅是学校的事儿

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涉及学生个体及其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预防和消除校园欺凌需要借助于整个社会的通力合作,从政策和立法、管理和教育等方面作出努力。首先,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和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对未成年人法律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和完善,实现教育、保护、预防等法律价值的平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履行其行政立法职能,适时研究制定《反对校园欺凌法》,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学校、社区、家庭在消除校园欺凌中的角色和责任,为消除校园欺凌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通过教育法律制度的变革,赋予学校和教师以必要的惩戒权利,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规范学生发展的功能。从根本上来说,教育是一种促使人社会化的过程,教育本身应当具有规范性。针对学生可能发生的违纪和越轨行为,学校和教师应当履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义务。教育立法应当赋予校长和教师以必要的惩戒权利,通过这样一种他律性的机制,引导和规范学生的发展,预防和消除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

预防和消除校园欺凌,还应当加强有关校园欺凌预防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深化对校园欺凌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应当在中小学校开展普遍的反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行动,培养和提高师生处置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详情】

向“校园霸凌”说NO,教育部已经在行动

在2015年11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报告》中,首次提到“一些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和学生自我保护教育缺失,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霸凌问题总算进入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视野中;但是,这也仅仅是一句话,仅仅是一个开头。其实,美国正视霸凌问题,也经历过一个从社会压力走向政府行动的漫长过程,最终才落实为《安全、无毒品的学校和社区法案》(1994年)、《保护我们的孩子:行动指南》(2000年)等相关措施。

“不怕走得慢,就怕不起步”,我们还可以做一个横向对比:从前,家庭暴力问题也是一个政府很少干涉的问题,但在公众的关注、媒体的报道、民间组织的推动之下,中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即将在下个月施行,并提出一系列案件上报、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治理机制。同理,青少年霸凌问题也需要从民间关注,走向国家行动。

当然,中国不可能邯郸学步式地照搬美国对于霸凌案的重判,但是中国的青少年管理、教育以及法律机制应有相应的调整。首先,应依法严肃惩戒霸凌案的行凶者,不能片面强调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比如,之前只要霸凌行为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公安机关鲜有处理,今后可以积极适用行政拘留等手段,做到小惩大戒、以儆效尤。其次,要建立全国的霸凌预警-通报-追究-心理干预机制。

我们应该通过国家的行动,向青少年发出一个明确信号:校园暴力、霸凌事件,不被中国法律允许,也不是一件小事。【详情】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