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网球队同样得过“淘汰竞争”一关。所谓“淘汰竞争”,即教练不定人选,在竞争面前人人平等——让所有想进球队的孩子在残酷竞争中择优汰劣。
如果说足球队的炼狱,更多的是生理上的折腾,那么网球队的油锅,则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煎熬。
参加网球队淘汰竞争者,每周有两个早上必须在凌晨5∶30前赶到离学校有半小时车程的某网球俱乐部打球。从我们家开车到该俱乐部约40分钟。4∶45出发,孩子4点钟就得起床(这是人睡得最香,小偷出没的时候)。学校8点上课,正是父母上班时间,家长不可能在俱乐部等孩子打完球,再送他们去学校。
根据俄亥俄州的法律,年满16岁的孩子,可以开车。这样,在这些孩子中,有些高年级的同学可以开车。于是,孩子们还得自行协调:谁坐谁的车回学校上课。要命的是如果今天A打败了B,B就丧失了参加网球队的机会,但偏偏可能是B可以开车,而A必须坐B的车(有点恩将仇报的画风哈)……
这一切均由学生自己沟通、协调。教练一概不管。
刚开始,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新《天方夜谭》呀?孩子以学习为主,怎能这样折腾?又不是上体校!
矿矿坚持要参加这个“淘汰竞争”,并保证不影响学习。当时,儿子还不能开车,注定是个两难角色:若打好球,可能对车主恩将仇报;如没打好球,就折磨自己。
某天凌晨参加淘汰赛后,当天早上有数学考试,不知是球没打好心神不定,还是打败车主内疚不安,或者受到欺辱……总之,数学只考了87分。
孩子于心不安,一回家就说:“爸爸,您什么都不要说。这个87分不是我的水平。主要是我还没有适应凌晨打完淘汰赛,又接着考试的challenge(挑战)……”
我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孩子需要在抗挫的挣扎中,自控情感、砥砺理智、调节抗压、磨炼意志……
三星期后的某天,又是凌晨打球后接着考对数方程,这次得了100分。英语的“log”可以是“对数”,也可以指“原木”。考完试后,矿矿在试卷上画了一只爱咬原木的河狸,手中拿着木头说:“Logs are fun!”直译“木头”真有趣味;意译:“对数”小菜一碟。数学考试得100分,老师又给试卷上的画加0.2分。我很欣赏这个100.2分:一、老师加分很艺术,因0.5分以下不算分,矿矿并没有因此多得数学分,但老师通过这个不算分的分,肯定了孩子清晰的数理逻辑和丰富的形象思维;二、考完试还有心思在试卷上画画,表现了孩子游刃有余的自信心;三、这个超满分,有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表面上,孩子参加的只是普通的网球淘汰赛;实际上,锻炼了孩子的心理自控力、抗压协调力……打球之目的是成长——生理、心智、情感、社会等等方面的成长。
最后,矿矿参加了学校网球队。
我想,现在儿子作为诉讼律师在法庭上的自信、自控、自觉、自尊,恐怕与他经历的许许多多体育故事有关吧!
“既当裁判,又当球员”不是笑话
人类具有自我教育的“特异功能”——通过知识内化的过程去产生新的知识,并把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认知能力。
这种内化过程,除了学术上的“自我教育”,还可以通过体育运动,进行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法治观等的自我教育和自我育化。
矿矿自初中参加学校网球队后,直到高三,大约有三四年球龄。在这几年中,只要有机会我都会去看他打球。
美国中学生的网球赛,让我最感兴趣的是没有裁判员、没有司线员、没有记录员。一切均由双方参赛队员“兼职”。有问题、有矛盾,也由参赛双方自行协商、协调,加以解决。
为了让所有球员能公平地参加网球赛,每个学校都按不同年龄和水平组成A、B、C三个队。每次两校之间的比赛都是同时在三个级别的队之间进行,而且每两队之间同时进行六场比赛(每队三个单打,三对双打)。也就是说,每一次至少有18场比赛。如果每场比赛都设裁判、司线和记录,需要第三方派出近百人次的裁判队伍。而且网球的赛时长,校际赛次多。耗人力,费时间,上哪儿找第三方?因此,只能由参赛的孩子们自己给自己当裁判、当司线、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