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拥有高校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髦之选。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名单中,每3个就约有1个出自高校的教师行列,比例远远高于官员独董。随着11月初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被教育部通报处分,众多校园独董连夜闪辞。根据同花顺数据整理,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计将有274位独立董事离职。(《中国经济周刊》12月22日)
●提醒
是不是想溜之大吉
也许有些闪辞的高校独董是在积极响应教育部门的号召,主动退出,集中精力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果真如此,善莫大焉。问题是,事情真的会这么简单吗?会不会有人眼瞅着形势不对,想溜之大吉,藏起脏尾巴,逃避查处呢?
这绝非无端猜测。一方面,早在2013年10月,中组部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按照解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都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也就是说,高校不少担任独董的人士都在此列。那么,在闪辞的人当中,有没有违规兼职的现象呢?有没有人已经领取了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却想“一辞了之”,不按规定上缴呢?
另一方面,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人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但据Wind资讯不完全统计,在近9000个A股上市公司独董职位中,有933位在5家以上任职,更有6人身兼8家上市公司独董职务。那么,在933名身兼5个以上董事之职的人当中,有没有这次闪辞的高校人士呢?如果有,又怎么能轻意地放他们“逃走”,而不加惩处?
而更为主要的是,高校里有些人与手握重权者联系紧密,完全可以为上市公司打通许多关节。更何况,一些教授桃李满天下,门生遍布各个部门,其影响力难以估计。那么,在闪辞的人中,有没有为了一己之利,当了企业与权力之间的“掮客”呢?如果听任这些人全身而退,岂不是太便宜了他们?
因此,对于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高校人士,不论闪辞的还是继续在任的,都应逐个进行甄别,凡有违规者,必须进行处理。特别是对连夜闪辞者,更应作为重点对象,深入进行调查。
吴应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