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独董不能闪辞了事(2)

2015-12-23 08:2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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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高校独董不能闪辞了事

●支招

建立相关规范制度

按照国际定义,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上市公司设立独董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没有发言权的中小股东权益,防止法人股、国有股一股独大,理论上由专门的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或公司董事、监事、股东提名,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显然,无论是先前高官兼任上市公司独董,还是随后高校教师争相去“填补”,往往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少人既不是“为了保护没有发言权的中小股东权益”,更不是发挥自己的专长,而是“无利不起早”。这样的独董结构不但与“国际定义”大相径庭,因为来路“不正”,更不可能为中小股东权利代言。

从官员独董到高校独董,之所以这些有失规范的独董充斥在众多上市公司,也与独董相关规范制度缺失有直接关系。独董之所以称之为“独董”,就是要做上市公司干干净净的“第三方”。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既没有为上市公司选拔独董的社会组织机构,显然也更没有这类机构生存的土壤,在一个权力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制约、利益渗透信仰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的现实环境下,即使有这样独董“人才库”,也未必能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与认可。上市公司即使有其他领域身份的独立董事,也很难拒绝利益的侵袭而“洁身自好”。因此,我们更需要理清独董难以“独善其身”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否则,去了官员独董,清理了高校独董,拿什么去“填补”上市公司的独董空缺?又如何能充分发挥独董的作用?如果再缺乏相应的规范,高校独董的离去不过是让上市公司再换个“花瓶”而已,只能成为某些特定群体的“风水轮流转”。

朱永华

●赞成 

反腐大棒让其露馅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日,A股上市公司中共设置独董职位近9000个,其中,有近3000位独董是由高校在任或曾任教授兼任的,占比接近1/3。

曾有报道,云南大学一位副教授自称开宝马车去上课,手机号码有7个8,是3家上市公司独董。据称这位副教授自创大学“金字塔”理论,认为仅会讲课的教师处于“金字塔”底层,把一生精力都用在教学上是一种毁灭。显然,“高校独董”也不过是其教学之外的“走穴”而已。

本来,如果“高校独董”有能力有精力,自己教书育人的本职对得起学生,对得起学校的那份薪水,在讲课之余,即使兼再多的独董,或也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现在,讲课如何不得而知,至少独董,就是个问题,如一位资深企业管理人士所说,“即使这些独董本身具有管理企业的专业知识储备,但平时并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与管理层信息不对称,况且理论知识与实践始终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最终只是成为知识型‘花瓶’,无法真的实践监督的职责。”

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经在公开场合批评目前国内独董制度装饰性过强,并指出目前国内有的专家、学者同时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董,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义务和责任,而且研究方向也对上市公司的运行毫无益处。也因此,据称现在对独立董事的戏称不断出现,比如:人情董事、花瓶董事、荣誉董事、糊涂董事、傀儡董事等等。当然,不管事也不影响收入。甚至不少公司高管薪酬在公司利润下降时还在上升。而于“高校独董”大抵也是如此。

教育系统的“反腐大棒”让“高校独董”露了馅,而这正是“连夜闪辞潮”的看点。

钱夙伟

责任编辑:杜铮(QL0006)  作者:孙青